江西省装备制造产业产教融合战略联盟章程(试行)
江西省装备制造产业产教融合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在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围绕我省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以产业链条为纽带 ,由行业学科优势高校和行业优势企业牵头组建,相关学校、企业、协会参加,以聚集产业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为目的,属非盈利性、非法人性质的开放型联合体。为明确江西省装备制造产业产教融合战略联盟的成立宗旨,规范联盟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保持联盟工作有序,切实推进联盟成员及相关行业共同发展,特制订本章程。
一、联盟成立的宗旨:为了更好地服务江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共建共享行业产业发展的技术、人才和信息资源,搭建产教深度融合的合作与交流平台,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创新。
二、联盟是由南昌大学发起,江西省装备制造产业企业、参与装备技术研发或装备技术人才培养的江西省高等学校自愿参与组成。
三、联盟成员实行理事制,南昌大学为理事长单位,其他牵头单位为副理事长单位,后加入本联盟的其他单位为理事单位或副理事长单位。理事长由理事长单位推荐并由联盟成员大会通过。
四、联盟在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权力机构是理事大会,理事会为其常设机构。各成员单位可推荐人选代表其参加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和理事若干名、秘书长1名,并设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工作。联盟理事会负责和决定联盟成员和理事增补、联盟工作和活动事宜。联盟设秘书长一名,负责常务和组织协调工作,秘书处设在联盟发起单位。
五、联盟内设委员会,对联盟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及转化进行规划认证。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4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各理事单位推荐,由秘书处审核并报理事长同意。委员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遴选确定,委员依据其技术专长和经验独立发表意见或履行职责,而不是代表自身所在企业或机构发表意见。
六、联盟每年召开一次例行全体成员会议,会期半天到一天。根据工作需要,亦可临时召开联盟全体会议或委员会会议。
年度例行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联盟产业发展战略探讨、形成面向联盟理事会和政府的建议
——联盟内部在人才培养、 交流等方面的联合协作、信息共享
——联盟下年工作计划
——形成会议纪要, 供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和事业机构
七、联盟成员单位或技术委员会委员有义务出席联盟召集的各种会议,如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联盟会议或技术委员会会议,则视同自行退出联盟,在联盟年度例行会议上通报并撤销相关资格。
八、联盟会议原则上由理事单位轮流承办。
九、 联盟设立年度奖励,表彰奖励当年工作积极的联盟成员。奖金或奖品向理事单位募集。
十、本章程未尽之处,由联盟理事会集体协商补充。